安置房交易受法律保护的,只要买卖合同中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该合同就会有效。安置房交易可以公证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是否对安置房进行公证,如果需要公证就要携带个人证件去办理。
一、安置房交易受法律保护吗
安置房交易受法律保护,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安置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二、安置房交易可以公证吗
安置房交易是可以公证的。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公证了安置房,可以防反悔或加价且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明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以下是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文件。
三、安置房过户税费有哪些
安置房过户税费有:
1.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2.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增值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如果还没有办理土地证的,到时候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大概是房款的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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