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过户后,车主可以选择将原来的保险退保,也可以办理保险过户手续。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说,车辆过户意味着车辆的所有权发生转移,车辆所有权转移后,旧车主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因发生事故或交通违章导致保险费率上浮的结果不应该由新车主承担,同样旧车主因安全驾驶而获得的保险费率优惠也与新车主无关。
这一原则在保监会下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中第十一条第(二)款有明确表述:“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应当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且交强险费率不浮动。”因此,只要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则交强险费率按标准保费计算,既不上浮也不下调。商业车险实务也遵循交强险的基本原则。
交强险是必须要购买的。新车和二手车交强险不太一样,有很大的区别。市场上流通买卖的二手车在之前的原车主可能是上过交强险的,当转手时,可能牵扯到一个交强险还在保险合同期内,如果是这种情况,那就需要与该车的原投保人携带好《身份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等资料,一起到承保公司办理交强险的过户手续。
从2008年8开始,所有的新车和保险到期的车辆续保必须购买车辆交强险。以六坐以下为例:其中私家车保费为95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100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950元,营业出租租赁1800元。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销售发票进行判断。第一年交强险价格是950元,从第二年开始,交强险的价格和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以及酒驾挂钩,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较强下浮10%,若连续两年未发生,交强险下浮20%,若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交强险下浮30%;若上年度发生一次又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不浮动;若上年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不涉及死亡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上浮10%,若上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强险上浮30%。另外,若酒后驾车或者醉酒驾驶,交强险价格最高上浮60%。
一、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二、二手车交强险缴纳金额不受之前的车主影响
根据有关规定,交强险在首年续保时,可根据机动车辆上一年度是否发生有责交通事故而享受费率的上下浮动。很多二手车主担心,原车主如果在上一年度发生了有责交通事故,是否会“牵连”过户后的二手车交强险保费?对此,二手车主无需担心,因为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在保险期限内,机动车被转手且办理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在下一年度续保时,前一位车主的事故记录并不会影响下一位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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