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对经公安机关认定的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行为,由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以3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
伪基站,又称假基站、假基地台,是一种利用GS单向认证缺陷的非法无线电通信设备,主要由主机和笔记本电脑组成,能够搜取以其为中心、一定半径范围内的GS移动电话信息,并任意冒用他人手机号码强行向用户手机发送诈骗、推销等垃圾短信,通常安放在汽车或者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发送。伪基站运行时,用户手机信号被强制连接到该设备上,无法连接到公用电信网络,以影响手机用户的正常使用。
伪基站利用移动信令监测系统监测移动通讯过程中的各种信令过程,获得手机用户当前的位置信息。伪基站启动后就会干扰和屏蔽一定范围内的运营商信号,之后则会搜索出附近的手机号,并将短信发送到这些号码上。屏蔽运营商的信号可以持续10秒到20秒,短信推送完成后,对方手机才能重新搜索到信号。伪基站能把发送号码显示为任意号码,甚至是邮箱号和特服号码。载有伪基站的车辆,可以向周边用户群发短信,因此,伪基站具有一定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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