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必须要退还赃款和赃物。
此罪行定义如下:即在行为人怀揣着非法占据他人财物、遗忘物或是埋藏物的目地,擅自把这些原本代为管理的财产据为己有,且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即便经权利人多次催促要求归还,行为者仍拒不主动将其归还给权利人从而构成了法律上规定的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违法者或者被告在案发后有义务向权利人返还从对方那里侵占而来的财产。
赃款和赃物的归还将会有效地降低相应的犯罪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在审判过程中,有可能被视为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减轻案件严重性的因素,进而导致对行为者酌情从轻进行司法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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