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护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取得医(护)师执业证书;2.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核成绩合格;3.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条件;4.符合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材料
由申请人填写并盖单位公章。
1、复印材料均须由申请单位签署“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填写日期及加盖单位公章;2、提交复印件时,需出示原件。
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盖单位公章。
2张。
新办无需提供,补办、注销提供。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云安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当场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乡村妇幼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2《乡村妇幼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书(补办)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乡村妇幼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乡村妇幼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书(补办)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白沙塘行政区卫计局
五、办理时限
18(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
第六条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务人员,按照下列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发给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一)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助产技术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考核发证;
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和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合格证书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考核发证;
(二)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由所在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考核发证;
(三)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的,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考核发证。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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