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罪的构成:1、主体是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是故意;3、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的行为。
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是什么
二者都是针对特定对象,采用捏造事实的手段实施的。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不同之处在于:
(1)所捏造的事实内容不同。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
(2)行为方式不同。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
(3)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
(4)追究方式不同。诬告陷害罪是公诉案件,诽谤罪只有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影响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是公诉案件外,一般均为自诉案件。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诽谤罪的具体起诉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和认定,应当严格基于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涉及诉讼的具体事项,必须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才可以进行办理,超出了诉讼时效的是司法机关可以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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