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是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一、延迟承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迟延承诺需要承担以下两种法律后果:
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
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承诺有效,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
迟延的承诺视为新要约,立即发出通知等于是对此新要约的承诺。
二、要约是否可撤销一起
要约可撤销,1、如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可以撤销要约;2、如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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