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不可以判管制。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就是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因此,一般不可以适用拘役或者管制。管制是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而累犯必须从重处罚,通常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一、有前科累犯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有前科累犯注意的问题有:
1、累犯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从重处罚。也就是说,无论是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还是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都必须在法定刑期限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或较长的刑期;
2、对累犯应该从重处罚,而不是可以从重处罚;
3、对累犯不适用缓刑,对累犯不得假释。因走私、贩卖、运输、生产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无论什么刑罚,无论什么时候,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都应当从重处罚。
二、累犯还可以再缓吗
累犯不能再缓,累犯是要加重、从重处罚的,而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三、缓刑如何算累犯
缓刑是不能算累犯的。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因此,无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其前罪刑罚必须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后罪方有可能构成累犯。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能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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