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立案标准是什么?如何证明欠条是高利贷?
时间:2024-01-13 23:50:06 47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高利贷立案标准是什么?

高利贷一般不构成犯罪行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构成高利转贷罪则属于违法行为。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目前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二、高利贷到期无力偿还怎么办

有人认为,高利贷利息过高,不受法律保护,能不还就拖着不还,对方就算起诉到法院也没用。但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高利贷并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国的利息标准规定如下:

1、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合法利息,法律将会予以强制保护。

所以,即使是放高利贷,但在这个范围内的利息,如果债务人到期不支付的,放贷机构可以积极维权,并且去发法院起诉的话,将会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2、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即属于违法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如果放贷机构追还这个范围内的利息,债务人可以积极去法院请求维权,法院将会判决放贷机构返还已支付的违法利息,并且放贷机构也不得再继续追偿未还的违法利息。

所以,如果借高利贷到期的,应该按照以下方法解决:

1、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是合法债务,借贷人需要尽力偿还。

2、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利息过高部分无效,然后偿还本金和合理利息给对方。

3、高利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但是如果放贷公司在索要高利贷的过程中有威胁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应当及时报警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n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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