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中,被告人的应诉技巧有:
1、被告可以起草答辩书和委托书,了解对方的诉讼请求,判断其是否合理合法;
2、认真核对证据,判断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3、对依法需要进一步检查、核查、鉴定的证件、车辆、物品,由交警予以扣留,并出具或者被扣留物品清单。
交通事故被告如何应诉
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的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
1、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2、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
3、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5、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6、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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