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催收欠款
(一)坚定信心,让欠款客户打消掉任何拖、赖、推、躲的思想。
鉴于银行贷款的苛刻条件限制,融资是相当困难的事,于是很多客户或许做梦都想空手套白狼,认为欠帐是一种本事,是融资能力超强的一种表现形式。面对这种情况,不下狠心是收不回来欠帐的。所以,在向客户初次催款时,我们应当将公司对于欠款管理的高度重视及催收手段的多样化等强势的展现出来,以坚定的口气告诉对方:宁可花两万也要收回欠款一万。言外之意即是对于欠款不管花费多少代价,我们绝对是要一追到底,由此警示客户趁早打消可以抹掉此笔欠款的念头。
(二)根据欠款客户偿还欠款的积极性高低,把握好催收时机。
事前上门催收时要先在公司内部做足功课,与财务部门、物控部门等对于发货、退货、开发票等数额都一一明确,确认对方所欠货款的确切金额,了解对方货款拖欠的具体时间。如果是打电话,还得告诉他下次收款日一定准时前去,请他事先准备好这些款项。这样做,一定比收款当天去催讨要有效得多。
(三)依据货款期限的长短、货款金额大小及类型、客户的信誉度、为人情况,资金实力,离公司的远近等因素,做出“武”收还是“文”收的准备;“武”收如拉货、打官司,或以他最恼火的方式去收;“文”收就是做工作,帮助他催收下面客户欠他的款,或给他搞促销。确定是“武”收还是“文”收的标准主要看他是否与公司友好配合。对那些居心不良、成心赖账的经销户只能是“武”收。
(四)分清欠款户类型采取不同的行动。对付款不爽快却十分爱面子者,可以在办公场所当着其邻里和用户的面,要求他还欠款,此时他会顾及自己的信誉形象而结清货款。甚至可以在下班时间到他家里去,他不愿家庭生活受到干扰也必立即结款;对付款爽快的,则应明确向其告知结款的原因及依据,并经常地鼓励他,将其纳入信誉好的代理商之列;找准付款人,悄悄地收了钱就来一个“走为上策”。向做不了主的人提出结款要求,只能是徒劳无益,甚至会“打草惊蛇”。
(五)收到欠款后,要做到有礼有节。在填单、签字、消账、登记、领款等每一个结款的细节上,你都要向具体的经办人真诚地表示谢意,以免下一次他故意找借口刁难你。如果只收到一部分货款,与约定有出入时,你要马上做出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如因对方的确没钱,也要放他一马,发脾气的目的主要是让他下一次别轻易食言。
(六)对于集团型企业,分公司为了不与客户撕破脸皮,可让集团总部出面与欠款户武收——打官司,当恶人,到时分公司派人出面协调,当好人。这样公司收回了欠款,也许今后还能合作,继续销售你公司的产品。
二、委托他人催收欠款需要注意什么
(一)委托他人代为催收欠款应当签订委托合同
很多当事人往往以“本人全权委托×××收取货款”作为委托合同及授权范围的全部内容,对于其他的事项未做任何说明。后续一旦发生纠纷,很有可能使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失。因此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1、委托人及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这样便于在催收欠款时债务人对主体的确认;
2、授权范围。很多当事人比较喜欢“全权委托”,但需明确的是,该“全权委托”在法律上视为一般委托,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代为处理所有的事项,应当说明为特别代理,并且列举清楚需要代理的事项;
3、催收金额。在委托书中应当写明收取的金额、利息;
4、支付费用的方式。通常约定在收到货款后一定时间内支付给受托人一定的费用。
(二)应当明确授权范围
针对授权范围,在具体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部分受托人擅自与债务人达成以实物或非现金方式充抵货款的协议,因实物价值的不确定性,或者本身就是滞销产品,由此给委托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在签订委托书的时候,一定要注明受委托人仅有权接受现金的付款方式。另外,对经常发生问题之处,最好作排除性规定,明确受托人无权代理的事项。实践中发现,允许受托人接受债务人的付款后,受托人携款不归的情况比比皆是,因此一定要留意。
(三)在委托事项完成后,应当及时收回授权委托书
在委托事项完成之后,委托人要及时向受托人收回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以书面形式告知债务人已解除委托合同,以防受托人持该授权委托书从事其他有损委托人利益的行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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