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抚养,主要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第一,父母因为子女提供必需的物质生活条件,在日常生活中对子女予以照顾,以保障子女的生存。第二,承担对子女的教育义务,是法律规定父母应该承担的义务,也是责任。“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
如何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人民法院在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时,会将子女的利益作为首要的考量因素。
父母经济状况相差较大,离婚后子女的生活条件、生活环境可能会发生较大变化,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方面要满足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要,又不至于给父母双方造成过重负担,使得各方权益得到均衡。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9条的规定,抚养费的数额主要根据以下3个方面确定,即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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