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出行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对方车辆的责任,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拼车司机的过错,拼车司机应当对搭乘人员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拼车司机是无偿搭车情况的,除拼车司机存在过错外,应当减轻拼车司机的赔偿责任。
拼车出行要注意什么?
拼车当事人就怕出事故
沈阳的刘小姐每天都会搭乘小区宋先生的车,每月拿300元的油钱,确实非常方便。但是前段时间发生了一件事,让刘小姐突然觉得拼车的风险也不小。
有一天下班回家,宋先生为了躲避前方急停的车,踩了一脚急刹车,刘小姐的脸部被轻微擦伤。这次小事故后,刘小姐一直在想,一旦遇到严重事故,作为拼车人,自己应该向谁寻求赔偿呢?
其实,事故赔偿是拼车人和车主共同关心的话题。日常上下班还好一些,因为多在城市道路行驶,车速较慢,车内人员受伤的几率很小。如果是节假日短途出行拼车,风险要高很多。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车主上保险难保拼车人
在拼车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无外乎三种情况:
一是车主疏忽,导致交通事故,车主应该负全责;二是由于第三方车辆引发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责任;三是因拼车人的突发状况,致使车主注意力不能集中,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如果是第三种情况,拼车人自然要负责。
某律师提醒拼车人,车辆必保的交强险以及与此相关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无论是保障范围、保险金额,都是对本车人员以外的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而拼车人不能通过这两个险种获得赔偿。
另外,目前很多车辆都选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又称座位险,主要针对车内乘客发生的意外伤害进行赔偿。这项保险不指定具体乘车人员,只要车上乘客发生人身伤亡都负责赔偿。
从字面上看,这项保险应该能保拼车人,但事实上也不能。车险的责任要约里明确规定,非营业性的私有车辆用作营业用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而私家车主有偿让人搭乘的行为是否具有营运性质不太容易界定,如果车主没有告知保险公司,私自改变了车辆的用途,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被保险公司认定为免责。
想要有保障自己得投保
怎样能让拼车双方都放心地合作呢?除了车主上齐各种保险外,乘车人为更好地保障自己利益,购买一些商业保险是必须的。
法律人士建议,如果是有长期的拼车行为,可以通过人身险来获得相应保障;如果是短途出行,可以购买短期意外险。这个险种的保险期限灵活,拼车人可以自行选择较为合适的期限,而且价格较低。
同时,建议在拼车之前,双方签订协议,明确车主和拼车人的权力义务关系,并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约定,避免发生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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