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商标转让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了解受让商标的情况。必须要清楚地知道受让商标的是否是注册商标。因为只有“注册商标”才具有商标专用权,未注册的商标只有通过使用具有显著性才具有排他性。2、核实商标转让人是否具备转让资格。如转让人是否商标权人,或者共有申请人是否经过所有商标共有人同意转让商标。3、无效转让问题。所谓无效转让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不符合商标法律所规定的限制条件,我国商标法规定,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4、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签商标转让协议的程序是什么?
签商标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是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以及受让人要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等事项。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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