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情况下,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当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如果不是定作人提供材料加工承揽产品且承揽人又没有要求协助的,定作人的义务仅是支付报酬,没有其他义务,不需要承担承揽人工作时受伤的责任。但是如果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而间接或直接导致承揽人受伤的,那么定作人就需要为自己的过失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承揽关系可以视同为公司员工吗
承担关系是属于合同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所以承揽人不能视同为公司员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承揽合同与侵权责任具体如何规定
在合同中,承揽合同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不过很多情况下我们也会遇到承揽合同侵权的时候,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承揽合同侵权应当由承揽人自身承担赔偿的责任。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明确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当中,如果对于其他的人员存在侵权行为并且造成损失,定作人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承揽合同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由承揽人承担责任为一般原则,定作人承担相应责任为例外。定作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于其是否具有定作、指示或者选任中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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