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专属于私人配备的车库若自行安装卷帘门并不构成违法建筑之行为;
然而,此种情况需确保车库归属权属该私有车主本人且无需经过相关的审批手续方能实施。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购置的是地下停车场,在此基础上再自行加装卷帘门则有可能被视为违章建筑。
如有此类情形发生,物业管理部门是具有权力对此种现象进行适当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三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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