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公司注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注册程序是什么
**申请设立公司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经营业绩,企业集团的成立原因、目的、条件、发展规划和基本结构等,并由母公司盖章)
2。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书。企业集团章程(成员单位盖章)
4。母公司与成员企业签订的企业集团协议和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或出资证明。企业集团负责人任命书6。母公司及成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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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9。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应与登记部门的原件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人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字。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在原登记机关用专用纸复印并加盖验证章
**公司登记手续
1。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的企业集团核心企业提交的上述文件、证件、登记表,必须填写完整,方可受理,否则,在受理企业集团核心企业登记申请后,不予受理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核心企业提交的文件、证件、登记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并经审查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开办条件,登记主管机关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企业集团核心企业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向批准登记的申请人颁发有关证照,并及时通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领取证照,办理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手续。公告经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由登记机关发布公告,企业集团自核心企业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成立。登记机关发布的企业集团设立公告中,企业集团名称(包括简称、外文名称、简称)、核心企业名称,成员企业名称和成员单位名称应当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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