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费标准:
居民每平方米27元,非居民每平方米31元。
二、缴费时间:
1.10月25日前缴纳热费。
2.上年度供热、本年度要求停热,或上年度停热、本年度要求恢复用热的用户,请于10月15日前,到所属供热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通过下述方式进行缴费。
三、缴费方式
1.持“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用户信息卡”到长春市区内中国建-行或长春农商银行缴纳热费,并保存好缴费凭证。
2.微信缴费。
(1)搜索微信公众号“长春市**集团有限公司”,点击关注--进入公众号。
(2)点击—“热力缴费”,输入卡号,便可显示缴费金额及用户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缴费,会显示支付成功,系统会有记录,并显示电子缴费凭证。
流程图1:
扫码关注缴纳热费微信公众号,您也可以关注官方公众平台,第一时间了解供热信息。
微信公众号
热费缴纳
流程图2:
流程图3:
流程图4:
流程图5:
四、缴费注意事项:
1.逾期未缴费的用户,根据供热法规对其收取热费总额的5%违约金。
2.有历年陈欠的热用户到所属供热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到供热集团收费大厅结清陈欠热费。
3.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法定假日休息)
供热集团收费大厅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公交:306路/66路/市政府终点下车;地铁:市政府站下车西南方向1500米)。
兴华收费科地址:明斯克路与福源东街交汇电话8967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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