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离婚相关的财产纠纷处理过程中,通常情况下,诉讼费用应首先由提起诉讼请求的当事人承担,待人民法院依法做出裁决之后,若被告方最终败诉,则其须负责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每宗离婚案件所产生的诉讼费用为人民币50元至300元之间。
如该案件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但财产总值并未超过人民币20万元时,无需额外缴纳任何费用;
而若财产总额已经超过20万元,超出部分将按0.5%进行计价收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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