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备相关材料。即离婚协议书。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程序。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一、离婚都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离婚需要的手续: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对材料进行审核以及询问相关情况之后发给离婚证。
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以及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并书写起诉状一并提交。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二、分居离婚需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离婚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一、协议离婚需要以下这些流程:1、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2、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4、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5、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二、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流程:1、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2、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起诉状,以及缴纳诉讼费3、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协议离婚程序的环节有哪些
协议离婚程序的环节有: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查和核实;
3、当事人进入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4、离婚冷静期过后,双方仍选择离婚的,婚姻登记员注销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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