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仲裁费用的标准如下:
1、案件受理费:
(1)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2)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申请费: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等待。
涉外仲裁机构仲裁步骤是什么?
仲裁裁决的步骤:
1.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
2.开庭审理,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开庭通知书后,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享有进行辩论和表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开庭纪律。
3.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有自行和解的权利。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撤回仲裁申请。调解成功的,仲裁庭依据已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
调解不成的,则由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共同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费用由当事人预交。
4.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
《仲裁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
收取仲裁费用的办法,应当报物价管理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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