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在女方,男方能要走吗
时间:2024-04-06 06:42:12 46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孩子抚养权在女方,男方能要走吗

倘若抚养权之上属于女方,男性同样有权对此进行争取。

通常情况下,男方首先应当尝试与女方就变更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友好协商,若达成协议则可圆满解决问题。

若无法进行有效协商,那么男方亦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法院裁决抚养权之归属。

以下列举四种常见情形,法院将会倾向于做出有助于男性一方的判决: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女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而无法承担起继续抚养子女的责任;

2、与子女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未尽到抚养之义务或存在虐待儿童的恶劣行径,甚至导致子女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3、子女已年满八周岁,且愿意跟随父亲生活,同时父亲具备抚养子女所需的经济和人力资源;

4、存在其他合法合理原因需申请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更改吗

在某些情况下,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允许进行更改的。

首先,离婚之后,父母双方依然有权通过协商的方式来改变原先约定的子女抚养关系。

其次,当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明确后,若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了如下状况之一,那么另一方便有权利向当地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一)作为与子女共同生活者,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是因为肢体残疾而无法继续履行生活及教育责任;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尽到抚养职责或出现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或者这种共同生活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三)倘若年满八岁的子女有表达意愿的能力,愿意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且该方向法院出示了自己具备抚养孩子的实际能力和经济条件;

(四)除以上原因之外,确实有其他正当的理由需要改变未成年子女的现有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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