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过户给老婆离婚后还能要回去吗?
房屋过户给妻子后,能否在离婚后收回,主要依据过户行为的具体情形及有无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而定。
通常来说,若双方以协议方式离婚且在离婚协议中已明确房屋所有权归属,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则男方无权在离婚后索回该房屋。
但需注意,若过户行为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内,且为房产加名或更名之举,此举可能被视为房产共有状态,故离婚时需将其视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若离婚时未对此财产作出明确分割,离婚后可提出离婚后财产纠纷请求分割。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房产归女方怎么过户
离婚后,若房产归属女方,其过户过程如下:先签署离婚协议(有离婚判决书可省略),进行公证。
然后到交易中心办转绘、去房管局免契税,办析产登记及缴纳50元登记费,最后取证完成过户。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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