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还债夫妻有义务还吗
时间:2023-06-29 11:52:56 27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般是由债务人个人对婚前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是能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有义务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新民法典离婚债务怎样分割

新民法典离婚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对债务进行清偿。一方婚前的债务有债务人自行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一方所欠的婚前债务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则配偶在离婚后也要对债权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二、民法典要求离婚对外所欠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但属于一方负债并有证据证明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离婚时可以不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民法典离婚后对债务如何承担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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