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37天叫家属去探视可以吗?
经批准是可以进行探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二、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办取保?
被刑事拘留后,不论几天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拘留最长的期限是37天,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在拘留期间取保,如果拘留期满不逮捕,并且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进行取保候审。刑拘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2、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三、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久时间?
刑事拘留判刑一般要七个月左右。
我国明确规定,拘留一般要十四天,最长要三十七天;逮捕、侦查一般需要二个月,最长要七个月;审查起诉一般是一个半个月,最长是两个半个月;法院一审一般是一个半个月,最长是两个半个月。如果需要进行二审的,则一般需要一个半个月,最长需要两个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四、刑事拘留可以用手机吗?
刑事拘留期间不可以用手机。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拘留所在收留时,会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被拘留人只能携带生活必需品,不得携带其他非必要的物品,手机作为非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进行登记并且统一保管,行为人从拘留所出去时,拘留所会还给当事人。
刑事拘留不等同于刑事处罚,本质上只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因此不会留下相应的案底,是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案底是指犯罪记录,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犯罪记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生效后才能生成。因此刑事拘留是不糊留下相应的刑事案底的。
刑事拘留37天叫家属去探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只不过要犯罪分子的家属申请。被刑事拘留之后,当事人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从取保候审到判刑一般需要七个月时间。在取保候审期间是不可以使用手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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