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和主营业务场所所在地;合伙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姓名或地址;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利润分配方式和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加入和退出合伙企业;争议解决;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违约责任。加入和离开。合伙人应当对合伙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人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偿还责任、实物责任、技术责任等,并签订书面合伙经营协议。合伙人投资的财产和共同劳动。
签订合伙人合同有什么特点?
合伙合同的特征: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2、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4、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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