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此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是一人公司,其股东至少为2人。但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远高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1、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不向发起人之外的任何人募集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1、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办企业和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的有关规定。
2、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它行业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3、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也可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得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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