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一般来说女方需要返还所有的彩礼。但如果是男方悔婚,而女方已经将部分彩礼用于置办结婚的事项,那已经使用的部分不用返还。
一、女方不想结婚不愿意退彩礼怎么办
女方悔婚不退彩礼的话,可以先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返还彩礼诉讼。彩礼,是我国旧时的婚礼程序之一,一直到现在很多地方都有订婚给付彩礼的习俗。作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是以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女方收到彩礼之后悔婚的,需要返还男方彩礼。实践中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2、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3、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4、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二、解除婚约之后,订婚彩礼应该怎么处理
解除婚约之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彩礼。如果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2.婚前给付并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三、悔婚男方应该怎么赔偿
男方悔婚一般不需要赔偿女方,并且其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还可以请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已经长期同居或者彩礼被用于共同生活了,不需要返还。对于男方悔婚的行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其应当支付赔偿,但是如果其自愿赔偿的也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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