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父母逐渐变老,房产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继承这方面的问题,这么大一笔钱,无论是不是独生子女,都需要认真面对房产继承这件事,而今年新提出的《民法典》已经针对房产继承这方面做出了很多调整,即便是独生子女,也要按照“新规”来办,调整生效时间则是从2021年元月一日开始实施。
1、继承范围扩大
众所周知,一般的继承顺序分为两拨,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新修改后,增加了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权,在第二顺序中增加了“兄弟姐妹的子女”作为代位继承人,也就是侄子、侄女、外甥和外甥女,当兄弟姐妹中有人先去世,其子女就可以享受继承权。
这也就意味了即使是独生子女也未必能完全继承父母的遗产。
2、新增遗嘱形式
科技进步,时代也在进步,以往的手写遗嘱不再便捷,人们更习惯视频、打印的方式记录,于是民法典新增了打印和录音录像两种遗嘱形式。为确保遗嘱的真实有效性,打印式需要两个及以上见证人、每页要签名和日期,录音录像需要在声音和图像中记录两个或以上见证人的姓名、肖像和日期。
3、公证遗嘱不再优先
公证遗嘱一般是最正规专业的形式,但是因为不够方便,有的立遗嘱人无法及时更改自己的遗嘱,即使事发突然也来不及进行更改,最后因为两份遗嘱,子女们争执不休,兄弟阋墙。民法典中则改变了这一条,当多份遗嘱出现时,将以最后时间的遗嘱为准。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要办什么手续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
7、证明。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
9、证人一名(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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