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登记同居期间能否要求返还房产
时间:2023-03-29 09:02:00 33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能主张返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同居期间的买房并登记在对方名下属于赠与行为,其赠与人有权在符合法定情形下撤销赠与行为,要求对方将其出资额或者房产返还。

一、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全款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如加上另一人姓名的,视为赠予,为夫妻共同财产。2、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3、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4、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5、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6、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二、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男女结婚后买的房子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属于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5、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属于共同财产。

三、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男方提出分手需要返还财产吗

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要看情况。一般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的,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一般不需返还;但如果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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