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费一般谁承担
合同仲裁费用由谁出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同时,亦考虑到仲裁庭对当事人仲裁请求的满足程度、责任划分及其它因素,由当事人分摊仲裁费用。
2.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庭调解过程中当庭或庭外达成和解时,仲裁费用将由双方当事人按其达成的和解协议分担。若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中,未对仲裁费用作出约定,仲裁庭将按当事人各承担50%的比例进行裁定。
3.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
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具体是:仲裁员因办理仲裁案件出差、开庭而支出的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因出庭而支出的食宿费、交通费、误工补贴;咨询、鉴定、勘验、翻译等费用;复制、送达案件材料、文书的费用;其他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合理费用。
二、仲裁是什么意思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三、仲裁申请怎么撤销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如果当事人因正当的理由没有能够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即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之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的受理费按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费。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关于审理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几个具体问题的批复》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 第三十八条 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或者有本法第五十八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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