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由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局提出申请;
2、工商局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作出决定;
3、申请人在决定做出的5日之后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之后依法变更。
章程股东变更如何更改
章程股东变更需要首先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然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在公司章程内部进行修改。《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公司章程法定记载事项,经营范围的变更需要进行通过两个步骤:
1、修改公司章程;
2、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贵公司因卫生许可证到期需要重新认领,从而引起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的变更,就需要按照公司的规定依照上述两个步骤进行。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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