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离婚对方下落不明的,法院在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但是即使对方下落不明也不会影响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判决,只要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依旧会判决夫妻二人解除婚姻关系。
一、房屋租赁合同公告解除是否有效
首先,应依据房屋租赁合同文本中是否有无公告解除的条款内容,若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解除的方式包括公告的,则公告解除应为有效。
其次,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合同当事人一般应先经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尽可能的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利用前述多种方式仍联系不上无法通知到的,可采取公告解除。
公告解除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对方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并且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想离婚老婆不回家怎么办
配偶下落不明,当事人可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起诉离婚,如果联系不上对方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可由法院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达判决书。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后,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自行解除。
三、法院的传票没有收到判决书下来怎么办
法院的传票没有收到判决书下来,法院也会通过公告送达,到时也会缺席判决。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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