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下落不明的,要分情况来讨论:
1、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已经两年了,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在收到法院宣告失踪的判决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样离婚法院一般会被起诉离婚;
2、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公告对方送达起诉状,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对方不出庭的,法院作出缺席判决,但是法院无法查明双方是否确实有感情破裂,因此可能不会判决离婚,除非起诉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判刑另一方如何起诉离婚
一方判刑的,另一方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由在监狱的一方作为原告起诉,那么应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立案。起诉时要提交起诉书和证据等材料。对于一方被判刑的,一般会被法院认定为双方感情已破裂,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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