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一般一年后可以名称变更。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1年内不得申请变更。
一、公司名称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名称注册的流程如下:
1、先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3、准备相关材料;
4、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5、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向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提交的文件有: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书面证明;
3、代表或受托代理机构及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及受托资格证明;
4、全体投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
二、公司设立的名称需要预先核准吗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是企业名称登记的特殊程序,设立公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登记机关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
6个月。
三、如何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一般有三个流程,具体如下:
1、提交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
2、工商局审核通过的,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办理正式的设立登记。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人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全文7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