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下可申请撤销已公证的赠与合同:
1、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利益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不履行的;
3、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
哪些情况下,可申请撤销房地产转让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时效是一年,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延期交付房屋。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7、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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