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赔偿六个月;
2、赔偿给死者亲属的抚恤金按照死者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赔付。死者配偶按照职工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进行赔付,其他近亲属按照百分之三十进行赔付;
3、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进行赔付。
一、工伤死亡认定材料如下:
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
2、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
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
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
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
6、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二、工伤死亡认定标准:
1、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当事人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当事人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当事人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当事人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到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关于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不同赔偿项目的标准不同。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则需要区分给付对象: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是如果职工是一级至四级伤残,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只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中国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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