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社保政策,对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任何个人都无权进行提早领取。
然而,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和政策,满足以下两个严格设定的条件其中之一,即:
缴费人已经处于去世状态;或者已经到达合适的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了至少15年的养老保险费的人士,才能够提取养老金。
在此情况下,职工在职期内的死亡案例,或是离退休人员在去世时,倘若他们的个人账户仍然存在余额,那么这部分余额中的个人缴费本金及其利息均可得到继承人的继续持有。
继承人所能获得的继承金额将会以一次性的形式,全数支付给出世者生前亲自任命的收益人,或依法定程序继承财富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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