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撤回权是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权利,撤回的通知必须先于或同时与承诺到达要约人,才发生阻止承诺生效的效力,撤回的通知如果迟于承诺到达要约人,因承诺已经成效,则不发生承诺撤回的效果。
一、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是怎样的
要约可以撤销。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销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承诺失效和承诺延迟的情况有哪些
承诺失效的情况有:
1、承诺被撤回;
2、迟到的承诺;
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
承诺延迟的情况有:
1、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
2、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
三、要约的撤销与撤回
要约的撤销和撤回是是:要约撤销是指要约已经生效,要约人需要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表达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撤回是指要约人需要在要约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撤回,或者撤回的意思表示与要约的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全文5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