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涉及子女的问题主要可以体现在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上,具体包括: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抚养费什么时候给等。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欠条可以代为做子女抚养费吗
孩子抚养费可以打欠条。对于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并作出协议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请问离婚要不要把两个孩子再分开呢?
需要双方当事人离婚时,本着子女最大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子女抚养权归属,
达不成协议,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未婚生子抚养费是多少
未婚生子抚养费为月总收入的20%至30%。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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