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驾车判缓刑三个月多久可以消除案底?
1、醉酒驾车被判三个月缓刑的,案底不能被消除。
缓刑虽然不是刑罚,但却是刑罚的执行方式。只有刑事罪名成立的,才有可能会被判刑。而罪名一旦成立就会留下案底。
2、醉驾处理流程:
(1)醉驾被抓后,会被交警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查;
(2)报告出来后,会通知当事人去领取验血报告,拿到报告后,如果酒精浓度小于80的,会被扣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000元-2000元;如果酒精浓度大于80的,就属于醉驾,直接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能参加驾考,同时还会被提起公诉;
(3)交纳一定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后,进入取保候审状态,等待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向醉驾人员下达起诉书;
(4)法院受理后,根据司法局出具的调查建议进行审判,下达判决书;
(5)领取判决书,到当地派出所取消取保候审,到指定地点领取当时缴纳的保证金,最后去服刑。
二、醉酒驾驶属于过失犯罪吗?
1、醉酒驾驶不一定属于过失犯罪
(1)单就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本身而言,驾驶员主观上应属于故意。
(2)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驾驶员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在其主观上没有致人死亡的故意,仍应该属于过失犯罪。
另外,如果驾驶员以追求对方死亡为目的而驾车撞死对方的,则属于故意杀人罪而非交通肇事罪,但这与是否属于醉酒驾驶无关。
2、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不是过失犯罪,而是故意犯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只要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100ml就构成本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时,属于故意犯罪。醉酒驾驶中的“醉酒”标准,以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100ml为准,而不以行为人是否感觉到醉酒或者实际到达大家认为的醉酒状态。
三、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有哪些量刑情节?
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需要考察的量刑情节包括醉酒驾驶的危险程度、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小。
1、考察醉酒驾驶的危险程度:
(1)行为人是否造成现实的危害,即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及事故的严重程度,具体包括财产损失和人员受伤情况。
(2)行为人案发时的驾驶能力如何,主要以血液酒精含量为判断标准。
(3)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其他行为。
(4)醉驾行为是否严重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会特别严重。
2、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小
可以从行为人在以下三个阶段的表现来判断:
(1)实施醉驾行为前的表现。如是否曾因酒后驾驶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是否有多次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是否不顾他人劝阻坚持醉驾;是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而使用等。
(2)被查获时的表现,是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执行检查,还是实施了当场饮酒、锁车门不下车、抗拒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抗拒抽血检验等不配合检查,甚至冲卡逃避检查、暴力抗拒检查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否积极救援伤者,主动打电话报警,或者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警方处理等。
(3)归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如是否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表示认罪;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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