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1、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2、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3、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4、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货车保险杠离地多少公分
本标准适用于载货汽车、轿车和乘员在17人以下的小型客车。
1、保险杆应能在汽车低速行驶与同类车辆相撞时,保护汽车部件免受或减轻损坏。
2、轿车和小型客车应装置有前后保险杠,载货汽车应装置有前保险杠。
3、保险杠应相对汽车纵向对称平面左右对称。
4、轿车和小型客车保险杠的长度应不小于车辆宽的90%,载货汽车的保险杠长度应不小于车辆宽的70%。
5、保险杠的高度应在保险杠水平件有效接触面的上、下翼缘处测量。
注:为确保保险杠水平方向的有效接触区域,并沿水平方向延伸的零部件称为水平件。
6、保险杠水平件(在不小于车辆宽的70%长度内)安装位置尺寸应符合下表规定。
7、保险杠上、下翼缘面与腹板相交处的圆角半径尺寸应尽量小,以免减少相撞时的有效接触面积。
8、保险杠应当具有一定的钢度和强度,一辆汽车应能在不小于5%的坡度路面上(干的水泥或沥青路面),向上推行另一辆同吨位满载汽车,而保险杠无明显变
形,两车应对正接触。基本车型的变型车保险杠位置尺寸可与基本车型相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
第二十一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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