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是不可以继承的。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必须具有所有权,房产才可以进行继承,具体而言,遗产是指公民死后遗留下来的个人的合法的财产,使用权人对该房屋只享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能任意处分该房屋,所以住房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因此只有使用权的话,那么只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来进行变更。
使用权房有继承权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死者生前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在公民死亡后作为死者的遗产来处理,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合法遗产。而公有使用权房,其所有人一般是房管局或房管局下述的事业单位,死者生前对使用权房只享有使用权,确切的说死者只是公有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因而生前对其居住的使用权房没有所有权,其子女或亲属不能将该使用权房作为死者的遗产来继承。如果其子女或亲属不具备成为该使用权房新的承租人的条件,则该房屋只能被国家收回。
综上所述,使用权房不能直接继承。但是,通过间接操作的方法,仍然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使用权房的间接继承:
第一种方法是,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死者过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第二种方法是,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将该房屋买下。
按照第二种方法操作时,通常要求在该房屋内有户口或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后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房承租权确定及使用权转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民一[2004]44号)又将新承租人的条件进一步放宽,具体而言,以下两种人可以成为新承租人:
1、在本市无常住户口,但因与原承租人或同住人结婚而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
2、因服兵役、就学、服刑等原因,户口迁出原承租人生前承租公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全文7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