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家车在网约车平台注册,在接单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一般不予理赔。
2、利用私家车开网约定,车辆使用性质本质上已经从家庭自用变成了商业运营,造成交通事故风险增加,未通知保险公司并变更车辆保险类型,保险可以不予理赔。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一、坐网约车出事故,找谁赔
实践中,根据网约车的情况按以下办法确定赔偿义务人:
1、网约车司机擅自运营
(1)网约车司机擅自运营开车拉客的,那么在载客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后,给搭乘人造成损失的,或者其他肇事司机引起的,那么肇事人肯定逃不了赔偿的责任。
(2)所以,这个时候受有伤害的乘客,可以直接找网约车司机索赔。
(3)另外,因为购买车险的情况,所以实践中还可以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得到保险人理赔。注意的是,如果是商业保险的理赔要求,那么可能会得不到支持。不过,即使保险人拒绝理赔,还是可以积极去找肇事者索赔。
2、肇事司机有签约平台
按照明确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要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乘客们的乘车安全,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所以,坐网约车出事故后,确定对方属于某约车平台的,即可以直接找该平台负责人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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