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户口一般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户籍本带着以上手续和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需携带的证明材料如下:婴儿父母两人的结婚证原件医院给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父母双亲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给小孩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
给小孩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材料包括结婚证、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以及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新生儿在出生一个月内,带齐上述材料,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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