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条件
在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五大生),在岗在职、专业对口(国家未开始组织统一职称考试的专业),可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手续。
1、中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单位考核合格后,认定"员"级;
2、大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工作两年,单位考核合格后,认定"助理"级;
3、本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单位考核合格后,认定"助理"级;4、硕士: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单位考核合格后,认定中级;5、博士:毕业当年认定中级。
二、所需材料1、档案托管凭证;
2、"西安市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初级一式一份,中级一式三份);
注:①"主要简历"栏从大学开始填写至今;
②"呈报单位意见"栏需单位负责人填写"同意呈报",并加盖公章;
3、单位工作鉴定一份,并加盖公章(工作鉴定要点: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表现、是否称职、是否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资格);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各复印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空白处注明本人出生地、联系电话);
5、初级职称认定需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日),同底版1寸照片一张。中级职称认定需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日),同底版1寸照片三张;
6、认定中级职称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有涂改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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