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榆林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受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7-8月)8:30-12:00,14:00-17:00
二、榆林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办理条件
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应当在批准定居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由本人持批准定居通知书,台湾居民定居证及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三、榆林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办理材料
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经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公租房使用证明材料之一
批准定居通知书
台湾居民定居证
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四、榆林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五、榆林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办理依据
《陕西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应当在批准定居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由本人持批准定居通知书,台湾居民定居证及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全文6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