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人威胁恐吓后自杀能立案吗
仅凭口头威胁并未付诸实施,公安部门通常将其认定为非刑事案件,不会启动立案程序。
须注意,法律仅仅针对的是人们在实际行动中表现出的违法行为,而非深入到他们的内心深处去限制或禁止某种特定想法与观念。
倘若口头威胁的次数过于频繁且已经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实质性威胁,那么向相关执法机构进行报案处理确有必要。
所谓恐吓罪,即通过恐吓行为危及他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以及自由、名誉和财物等方面的权益,从而危害到其他人的基本安全利益。
此类情况下,建议立即采取报案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被别人威胁恐吓可以报警吗
倘若您遭受他人的威胁与恐吓,请毫不犹豫地选择向警方报案在日常生活中,如若遭遇类似事件,同样可寻求警方帮助。
公安机关将会依据事件的严重性启动立案程序,对于情节轻微者给予行政拘留或罚款处罚;而更为严重的情况,如涉嫌触犯刑法,将接受相关刑事处罚。
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自身面临威胁,均应毫不迟疑地上报当地警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n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n(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n(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n(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n(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n(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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