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域名争议》第三十六条规定,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可以指定中立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解决域名争议。
二、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人就已经注册或使用的域名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并且符合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规定的条件的,域名持有者应当参与域名争议解决程序。
一、对保险公司赔偿不满意能投诉保监会吗
对保险公司赔偿不满意能投诉保监会。如果发现保险公司在理赔中存在不合理或有异议,出现了纠纷,可以通过下面三种方式来解决:
1、和保险公司协商,保险合同双方就理赔不合理的问题,以保险合同为依据,进行直接沟通,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问题。
2、协商无果,申请仲裁,将理赔争议提交到专业的仲裁机构,达成仲裁协议,经仲裁机构裁决处理。
3、仲裁无效,走法律诉讼,投保人按照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保险人提出合理的理赔主张,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解决争议。
如果保险代理人及保险人在展业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或违纪行为,可以向保监局投诉,通过行政途径解决。
二、我国对于驰名商标有什么保护
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
1、对于其他人的恶意抢注,驰名商标可以进行对抗。
2、未经允许,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和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
3、当驰名商标在国外受到抢注或侵权,驰名商标所在的企业可以向有关主管机构提起撤消或保护申请。
三、侵犯商标权我国法律如何规定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侵犯商标权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标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5.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的;7.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标识作用的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8.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9.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宣传或者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10.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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