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在路边被电动车追尾谁责任
在设有明确停车标记和划定停车线的道路旁,合法停车是被视为当然的行为,因此,如果骑行者与此类车辆发生碰撞,则骑行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如若在没有任何明确标记或标线的情况下进行紧急停车,并且已经在车辆后方放置了警示标志以提醒其他行人,那么骑行者仍然需要对碰撞事故负责。另一方面,假如机动车非法停放在指定区域外,且未能设置警示标志以确保行驶安全,该类违规停放的车辆将承担事故中的次要责任,即百分之二十的责任,而骑行者则需承担剩余的百分之八十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停在路边被酒驾电动车撞了谁的责任
机动车停放在有明确标识的停车位内,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相反,若机动车停放在没有划定停车区域的路边,那么就算这被视为紧急情况下的临时停车,并且在车后备箱摆放了警示标志,也无法抵消其违法违规的性质。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骑行者受伤或财产损失,仍然需要由骑行者负主要责任,而违章停车的机动车则需承担事故中的次要责任(即总损失的20%),骑行车主则需负责剩余的80%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道路两旁明确设置了停车标记以及划出了停车线时,车辆进行合法停车行为是被允许的。在此情况下,如果骑行者与其发生碰撞事故,骑行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如果在没有任何标记或者标线的情况下,车辆进行紧急停车并且放置了警示标志,那么骑行者仍然需要对该事故负有部分责任。另外,如果机动车违反规定随意停放在路边,并且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那么机动车驾驶员将需要承担20%的责任,而骑行者则需要承担剩余的8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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